(1)应编制专项支撑架堆载预压方案,预压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预压荷载布置应模拟结构物实际荷载分布情况进行分级、对称预压,预压监测及加载分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的有关规定。
湖北宜昌:禁限使用扣件式、轮扣式、碗扣式等定型钢管模板支架。
湖北荆州:自2022年2月1日,全面禁止用轮扣式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系统。
广东东莞:2021年3月1日起,禁止使用门式钢管脚手架。
广东惠州:2022年6月1所有参评省、市示范工地和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属于危大工程范围的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特殊结构可适用扣件式钢管支架)。
广东广州:2022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属于危大工程范围的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深圳: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轮扣式、套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并大力推广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
浙江温州:属于超危大工程和参超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架工程,不得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必须选用碗扣式、承插盘扣式等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2021年1月1日起推广到所有的模板支撑架工程。
浙江宁波:自2021年5月1日起,新开工工程搭设一定规模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应当选用承插盘扣式等新型工具式支模架。
浙江舟山:2021年10月1日起,全市新开工的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模板支撑体系禁止使用钢管扣件和承插型轮扣式支撑体系,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等工具式支撑体系。
浙江金华:自2022年6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模板支撑工程应当全部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
浙江湖州:2022年7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应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浙江杭州:2022年6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浙江嘉兴:推广使用工具式支撑体系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重庆: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理由是整体性差,存在安全隐患。
绵阳:2022年3月1日起,新开工的项目模板支撑架工程,不得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必须采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支撑体系;所有在建工程开工的项目内脚手架必须采用承插型盘扣式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新开工的项目标准层在20层以上(或标准层总高度60米以上)的外脚手架必须采用装配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湖北:搭设高度超过 10m 或面荷载超过 60KN/m 2的模板支架体系推荐采用盘扣式脚手架体系搭设。
安徽合肥: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新开工的项目(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中高大模板支撑(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必须使用镀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安徽阜阳:禁止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和承插型轮扣式支撑体系,必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等工具式支撑体系。
安徽宣城:2021年12月1日起逐步推进盘扣脚手架的使用,淘汰传统扣件式脚手架。
江苏苏州: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江苏扬州:2021年6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支模应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
江苏南通: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工程中属于超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江苏常州:施工现场搭设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系统时,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
江苏徐州:自2021年6月1日起,盘扣架纳入超危模板支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前提条件,否则不予论证。
江苏南京:自2022年3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轨道交通)工程领域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江苏江阴:2022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体系和满堂脚手架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上海:自2019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内部分工程项目应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青海:从202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国标的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或国标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山西:明确规定模板支撑架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