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人员必须要带好安全带,安全带需要高挂低用,双钩双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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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酒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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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疾病的人员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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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或思维判断失误增多者,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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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无证作业,施工作业人员没有经过架子工资格考试培训,无证上岗(架子工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作业,对脚手架的安全状况认识不足,对可能遇到或发生的危险估计不足。工程施工凭个人经验操作,以建筑扣件为例,熟练的架子工很容易分辨好坏,而“新手”经常性的把脱丝的扣件使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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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高空抛物和严禁攀爬脚手架。